提高我州排球项目整体水平,培养和选拔高水平后备人才,加强我州排球项目后备人才梯队建设,经过州教育局和州体育局共同研究决定在2017年8月举办延边州中、小学女子排球项目训练营活动。具体活动安排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17年8月7日--- 13日
地点:延吉市第二高级中学
四、参训人员及资格
(一)延边州内中小学从事排球专业的体育教师、运动员(女)。
(二)名额分配:每个县市可推荐中学、小学学龄运动员,每队最多可报22人(以上包括教练员)。
五、报名要求
(一)教练员:须为所推荐县市辖区内学校在职体育教师,并长期从事排球训练工作。
(二)运动员:要求学籍为延边州内中小学在读学生,须有学籍卡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,如不能提供相关信息则取消参加训练营资格。
六、报名与报到
(一)报名
各单位于2017年7月27之前将报名表(后附)一式二份报送或邮寄至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管理三部(地址:延吉市长白山西路5155号)。逾期报名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金显 电话: 2738873,传真:2730093,邮箱:
(二)报到
各队于2017年8月7日上午10点前报到。报到地点延吉市第二高级中学体育馆(地址:延吉市河南街延龙路1435号),同时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和学籍卡。
延边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:闵炳吉 电话:137-0448-3520
延吉市第二高级中学 联系人:徐长炫 电话:136-9433-8588
七、经费
训练营活动期间报名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,其它费用自理。
八、其它
1、参加训练营的运动员必须由本队教练员负责日常生活管理。
2、参加训练营的教练员、运动员自带行李、洗漱等生活用品,训练服装自备。
3、进入训练营的人员不得无故请假、旷课,听从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。
4、报到当日上午10点30分召开训练营会议,各队的带队教师及所有营员参加,开会地点另行通知。